管道別名額及申請時間滯留時間參考資料/相關連結
僑生詳見各地區招生簡章在臺就學期間臺灣公私立大學校院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陸生詳見陸生聯招會網站在臺就學期間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外籍生(學位)詳見國際學位生網站在臺就學期間
修業年限為4-6年
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事務處
國際學位生
來校交換詳見交換專區在臺就學期間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事務處
校級來校交換生
訪問學生詳見訪問專區上學期:9月至1月
下學期:2月至7月
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事務處
訪問學生計畫
訪問研究-自行申請名額不拘,申請人須於抵臺前3個月以上成線上申請。訪問研究的期間可配合每人的需求,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因應本國簽證辦理原則,以不超過6個月(180天)為限。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事務處
訪問研究計畫-自行申請

申請日程資格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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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僑生資格:

1.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至今,或在海外最近連續居留滿6年。(若欲申讀醫學系、中醫系及牙醫系,需最近連續居留滿8年)
2.取得僑居地之長期或永久居留證明。

招生名額查詢系統

獎助學金:僑陸生獎助學金海外聯招獎學金

名額、申請日程、資格相關連結
請參考相關連結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報名完成始得選填志願

僑陸生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須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
國際學位生申請資格

本校國際學位生線上申請系統

學位別入學學期招生名額開放提前審查
學士第一學期(9月入學)5
授課語言全中文授課
語言能力證明要求需繳交中文及英文能力證明
中文相當於 CEFR 高階級 B2 以上之中文能力證明(高階級 B2 (含) 以上)
請參考中文主要檢測對照表
英文相當於 CEFR 指定級數以上之英文能力證明 (高階級 B2(含)以上)
請參考英文主要檢測對照表
須繳交托福成績或其他相當之英語測驗檢定證明。
-- 國籍為英語系國家之申請者免繳
-- 在英語系國家取得前一學位之申請者免繳
-- 英語系國家範圍請參考本校國際處網頁說明
申請所需文件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畢業證書非中文或英文者,應繳交中或英文翻譯本)
2.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包含分數等級說明,歷年成績單非中文或英文者,應繳交中或英文翻譯本。)
3. 申請費繳費收據
4. 具結書暨授權書
5. 財力證明書(需檢附銀行存款證明新臺幣20萬元以上(美金6,000元);已獲獎助學金者,請提供獎學金證明)
6. 護照(若有)
7. 外僑居留證(若有)
8. 照片(最近6個月內脫帽半身正面之彩色大頭照)
系所要求文件1.語言能力證明文件 (依「語言能力證明要求」規定)
2. 留學計畫書(留學計畫書應以中文撰寫,其內容應包括個人簡傳和學習目的。)
口 / 面試
筆試
其他說明
院系所提供獎學金名稱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國際學生獎學金
獎助內容15名,每名每學年新臺幣3萬元整
說明已取得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申請與審查方式於入學後,每年「10月15日前」申請。
新生、在校生獎學金

身分別來校交換訪問學生訪問研究
資格條件1. 經本校姊妹校提名後申請本校交換學生計畫。有關本校姊妹校資訊,請參考檔案。

2. 由於本校多數課程皆以中文或英文進行,因此欲申請本校交換學生計畫的同學須至少達到CEFR之B1等級中文或英文程度。

3. 學業成績至少達GPA 3.0(滿分4.0)。

4. 具有中華民國雙重國籍或單一外國國籍者得申請此交換學生計畫。僅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申請此計畫。
1. 就讀境外大學之學士班或研究所在學生,且申請本計畫時須於母校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

2. 須持有外國國籍,僅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申請。

3. 由於本校多數課程皆以中文或英文進行,欲申請本校訪問學生計畫者須至少達到CEFR之B1等級中文或英文程度。

4. 歷年學業成績須至少達GPA 3.0(滿分4.0)以上。
目前註冊於*海外大學或學術機構之就讀正式學位之外國籍在學學生。大學部學生需有母校規定實習為畢業之必要條件,方得申請。

*海外大學或學術機構須為下列之一:

1. 必須載於我國教育部所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請參考名冊專區

2. 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地區之大學。請注意,在中國就學之中國籍學生請先洽詢母校是否同意您參加本計畫,或者瞭解過往是否有同校同學參加過本計畫,避免發生通過本校審核,但母校未能同意來臺之狀況。
詳細資訊請參考來校交換學生請參考來校訪問學生請參考來校訪問研究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