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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本系指定之通識課程領域說明 | 列印 |

自96學年度起,通識課程改為八大領域,96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應修習指定領域內之課程,才得以採計為通識學分,且每一指定領域至少需修習一門通識課程。唯外籍生不受此限制。
課程如兼跨兩個領域者,得選擇計入其中任一領域。

因98學年度起,本系新增一個指定修習領域,但自98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才適用,請各位同學多加留意,詳細說明如下:

96與97學年度入學之學士班學生適用之本系指定通識課程領域為:「A1 文學與藝術」 、「A2 歷史思維」 、「A4 哲學與道德思考」、「A7 物質科學」、「A8 生命科學」 等五大領域。

98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適用之本系指定通識課程領域為:「A1 文學與藝術」 、「A2 歷史思維」 、「A4 哲學與道德思考」、「A6 量化分析與數學素養」、「A7 物質科學」、「A8 生命科學」 等六大領域。

如有任何問題,請至系辦詢問喻淳助教,謝謝!

最後更新 ( 2009/08/25, 週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