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 本系指定之通識課程領域說明 | | 列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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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6學年度起,通識課程改為八大領域,96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應修習指定領域內之課程,才得以採計為通識學分,且每一指定領域至少需修習一門通識課程。唯外籍生不受此限制。
因98學年度起,本系新增一個指定修習領域,但自98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才適用,請各位同學多加留意,詳細說明如下: 如有任何問題,請至系辦詢問喻淳助教,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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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 ( 2009/08/25, 週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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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6學年度起,通識課程改為八大領域,96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應修習指定領域內之課程,才得以採計為通識學分,且每一指定領域至少需修習一門通識課程。唯外籍生不受此限制。
因98學年度起,本系新增一個指定修習領域,但自98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才適用,請各位同學多加留意,詳細說明如下: 如有任何問題,請至系辦詢問喻淳助教,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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