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須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
「國際學位生申請資格」
線上申請系統:2020/2021 國際學位生線上系統 2019/12/24 09:00-2020/2/14 16:00
學位別 | 入學學期 | 招生名額 | 開放提前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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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第一學期(9月入學) | 1 | 否 |
授課語言 | 全中文授課 | ||
語言能力證明要求 | 中文 | 相當於 CEFR 高階級 B2 以上之中文能力證明 (請參考中文主要檢測對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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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英文能力相關證明 (無指定級數) 須繳交托福成績或其他相當之英語測驗檢定證明。 -- 國籍為英語系國家之申請者免繳 -- 在英語系國家取得前一學位之申請者免繳 -- 英語系國家: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愛爾蘭、紐西蘭、南非、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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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所需文件 |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畢業證書非中文或英文者,應繳交中或英文翻譯本) 2.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包含分數等級說明,歷年成績單非中文或英文者,應繳交中或英文翻譯本。) 3. 申請費繳費收據 4. 具結書暨授權書 5. 財力證明書(需檢附銀行存款證明新臺幣20萬元以上(美金6,000元);已獲獎助學金者,請提供獎學金證明) 6. 護照(若有) 7. 外僑居留證(若有) 8. 照片(最近6個月內脫帽半身正面之彩色大頭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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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要求文件 | 1. 語言能力證明文件(依「語言能力證明要求」規定) 2. 留學計畫書(留學計畫書應以中文撰寫,其內容應包括個人簡傳和學習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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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 面試 | 1.文件審查及筆試成績總成績排名前2者,始得參加口試。 2.申請者必須親自前來參加口試;人在國外者,可視情況透過音訊或視訊方式進行口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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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 1. 文件審查成績需達70分以上,始得參加筆試。 2.申請者必須親自前來參加筆試;人在國外者,可視情況以通訊筆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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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無 | ||
院系所提供獎學金 | 名稱 | 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國際學生獎學金 | |
獎助內容 | 博士生:2名,每名每個月新臺幣2萬元整 | ||
說明 | 已取得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 ||
申請與審查方式 | 於入學後,每年10月申請。 |
身分別 | 來校交換 | 訪問學生 | 訪問研究-自行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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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請參考相關連結各年度資訊 | 請參考相關連結各年度資訊 | 申請人須於抵臺前3個月以上完成線上申請。 |
資格 | 本交換學生計畫僅限與本校簽有校際交換學生計畫之姊妹校學生,且具有中華民國(臺灣)以外其他國家之國籍學生申請,須經由姊妹校主管機關正式推薦。 與本校簽有校際交換學生計畫之學校詳列於交換計畫學校一覽表。 | 訪問學生以來自境外姊妹校為原則,得由學校薦送或個人申請。 訪問學生計畫是設計給有意來臺大進行短期研修1學期或1學年之國際學生,本計畫申請人須是海外大學或研究所之在學學生,訪問學生須自費,屬全職學生但臺大並不提供學位。 | 註冊於任何海外大學或學術機構的外國學生皆歡迎申請本計畫。 |
其他 | 本校交換學生計畫僅接受校方正式推薦之學生,不接受學生個人直接申請。 | 來校交換/訪問生不得選修本校各系所之實習課程;醫學院不開放大四(含)以上學生申請。 未經系所特別允許情況下,訪問學生每學期最少應修習2門課程/4學分(不超過25學分)以符合本校規定。 僅欲來臺進行短期研究、實習(少於1學期)且毋須修課者,可考慮申請本校 訪問研究計畫。 | 申請者必須先取得本校相關教師同意接待後,方可提出申請。 |
相關連結 | 校級來校交換生 | 訪問學生計畫 | 境外學生訪問研究計畫-自行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