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別 | 招生名額 | 資格 | 相關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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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 | 6 | 詳見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規定 |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
申請 | 18+1離島 | 詳見各年度簡章 |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
指考 | 21 | 詳見各年度簡章 |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
轉系 | 10 | 詳見轉系、輔系、雙主修專區 | 轉入相關查詢 |
輔系 | 30 | 詳見轉系、輔系、雙主修專區 | 輔系相關查詢 |
雙主修 | 30 | 詳見轉系、輔系、雙主修專區 | 雙主修查詢 |
轉學 | 2 | 詳見各年度簡章 | 臺大學士班轉學考試入口 |
運動績優甄試 | 1 | 詳見各年度簡章 | 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 |
名額 | 學科能力測驗檢定 | 分發比序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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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國:前標 英:前標 數:均標 社:均標 | 1. 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2. 國文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3. 英文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4. 學測國文、英文、數學、社會之級分總和 5. 學測國文級分 6. 學測英文級分 7. 學測數學級分 |
名額 | 學科能力 測驗篩選 | 甄選成績 採計方式 | 審查資料* | 甄選成績 同分參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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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離島 | 國:前x5 英:前x3 數:均 社:均 國英數社x6 | 學測成績佔40% 國英:x1.5 數社:x1.0 審查資料佔30% 口試佔30% | 基本資料(A) 修課紀錄(B) 多元表現(I) 學習歷程自述(N 、O) 其他(Q.有利審查之資料) | 1. 學測英文級分 2. 學測國英數社級分總和 3. 口試 |
*審查資料說明:
1. 勿附學測成績。
2. 個人資料表請自本系網站下載統一表格。[下載:WORD | ODF ]
3. 多元表現 ( I ):英外語能力證明種類範圍不限。
4. 其他( Q.有利審查之資料 ):可含幹部、社團、獲獎、競賽等表現,範圍限高中,請附「附件總表」;無法提供電子檔之資料,如師長推薦函(需彌封),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本系辦公室, 並註明「繳交個人申請實體資料-學生姓名、學測應試號碼」。
名額 | 採計科目 | 同分參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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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國 文x 1.25 英 文x 1.25 數學乙x 1.00 歷 史x 1.00 公民與社會x 1.00 | 1. 國文 2. 英文 3. 數乙 |
類別 | 轉系 | 輔系 | 雙主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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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10 | 30 | 30 |
資格 | 1.符合本校學生轉系辦法第三條規定。 2.需繳交歷年成績單、自傳及讀書計畫送審。 | 1.符合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三條規定。 2.前一學年每學期百分制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含)或等第績分平均GPA達2.92以上。 | 1.符合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 2.前一學年每學期百分制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含)或等第績分平均GPA達2.92以上。 |
申請時間 | 詳見轉系、輔系、雙主修專區 | ||
錄取方式 | 依申請者送審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舉行面談。 佔100% | 1. 僅接受第一及第二志願申請,惟原學籍為圖資系學生不受此限。 2. 依申請者之學業平均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佔100% | 1. 僅接受第一及第二志願申請,惟原學籍為圖資系學生不受此限。 2. 依申請者之學業平均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佔100% |
其他 | ◎如需舉行面談將另以電話通知。 ◎三項送審資料須於申請截止日前依序以PDF檔EMAIL至lis@nt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申請圖資系轉系-年度-學號-姓名」 學分要求資訊 | 必修13學分 建議選修7學分以上 更多學分要求資訊 | 雙主修學生修習必修課程學分比照本系學生辦理,學分數為系定必修49學分+系定選修24學分,共73學分。 更多學分要求資訊 |
同分參酌標準 | 申請轉系、輔系、雙主修本系學生錄取同分參酌標準為: 一、依申請者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二、同分參酌順序為: 1.前一學年修習之總學分數。 2.已累計修畢本系學分成績之加權平均。 3.已累計修畢之本系總學分數。 4.已累計修畢之歷年總學分數。 5.國文成績。 |
名額 | 運動項目、報名考試及資格 | 學科/術科考試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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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詳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 | 學科:國英數 術科:其運動項目屬「團體競賽」者,應參加術科檢定 | 1. 四年制 2. 每週有專長訓練課程 |
2. 總分=學科成績+運動成績等級加分比例(詳見簡章)優待(5%-50%)